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

現階段無效的憲政制衡

現有架構

在wiki 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」裡面,有這一張圖說明目前的府院會架構。
憲政的要素分權制衡(本圖示意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半總統制制衡機制)即總統-國會-內閣互相牽制防止集權
現在已經沒有國民大會了,所以立法院已經是中央的人民代表。總統做不好,立院可以要他下台,立院不開會,總統火大可以解散重選。立法有問題,行政院可以提複議,像是2013年中華民國立法院會計法烏龍事件,這種屬於烏龍事件等級的,是明顯的失誤,所以真的提了覆議,也通過了。
所以總統、國會互相制衡、內閣專心辦事,讓我想起以前學三民主義,「人民有權、政府有責」真是美好的國家會制度。

監察院

除了三民主義,中華民國還有獨到的五權憲法呢!而考試、監察兩院也是我們憲法中重要的制衡力量。本網誌的重力在當選後的制衡,所以只討論監察院。在彈劾並入立法院職權後,監察院主要還有審計糾舉,看官員們有沒有照計劃花國家的錢,看官員有沒有違法違紀。


制衡的力量,看起來很夠,雖然考試、監查常被說是「雞肋」院長,但是制度看起來不錯。

BUT

最機車的But又來了。鍵人我有過CMMi這樣的專案稽核經驗,我不敢說是專家,不過我欣賞過一個完善制度的精神。其中有一個重點:
  • 「稽核的單位」與「被稽核的單位」,不能有從屬關係。也就是說,稽核人不能查他老闆,否則考績、位子在老闆手上,那還查個屁,打幾隻蒼蠅,寫寫報告就好。
另外中華民國的制度中還有以下特點:
  • 在立委一區兩票之後,黨就更重要了,一堆立委們,排序要靠黨主席,或是黨內協商。
  • 李、陳、馬總統,都在某些時候,同時兼任黨主席。
先不論一區兩票何時改制,就以現況來說,在我看起來會變成這樣:

所以在憲政體制中,國民大會沒了,只要黨主席和總統是同一個人,基本上如果不是為了下次選舉,沒有人動得了這個結構。在這張圖裡面唯一的武器是選舉,而且通常只和選總統有關,這個觀點以後再說明。

選總統雖然有用,但是目前也只有藍綠兩黨可能當選,而不論是誰當選,結果都是為財團發聲,而且在四年過程中,沒有人任何方法,只能上上街而已。經過紅衫軍和13%支持度以後,台灣人已經不相信遊行能有太多實質改變。

上圖中,國會的「謝主隆恩」。也許謝的不是總統,是自家的黨主席,不過以目前最近一次修憲,立法院1/2以上立委提案、2/3以上立委同意通過,再交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。在兩黨政治中,基本上是廢了。即然動不了總統,不如乖乖謝謝自己的黨主席。

結論

目前的政治,就是為了勝選籌錢,四年資源偏向捐錢的一方,舉行「長達四年的謝票」,然後越來越差,等到人民看不下去,就投給另一方,然後換一批人,一樣的結構,不一樣的謝票對象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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