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9日 星期二

失敗的財務模式

鄉民政治的運作與開發,需要資金,但資金怎麼來? 看著許多獨立媒體,靠著熱血,一年以數千、到數十萬這樣可憐的收入支撐,常常無法長久。

鄉民政治在系統設計時,其中有許多假設與限制,其中包含社會不會革命,政權不會在藍綠以外的人手上,所以法律、稅制仍至憲法,都是在這些權力結構手上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對新的政治組織及媒體是非常不利的,所以我在想有沒有辦法在這樣的法規下集資。

目前結果當然是失敗的,但是鍵人我還是寫出來,我想知道有沒有更好的做法?即使是對這樣的法規系統做 hacking,也是可以接受的,像是當年 楊惠如 的故事一樣,後來部分的人還稱她為「卡神」。

一般集資的方法


以政黨來看,第一部分就是向人民集資,其中包含個人、營利事業、以及少量人民團體的政治獻金,第二部分就是黨費,第三部分就是政黨的補助金,另外就是第四部分:黨產收益及處份收益。

對未成形的政治團體而言,第三、第四部分是根本沒有的。而第一、二部分則是在發揮影響力,黨員增加以後才會有的,這部分是可行,不過照以往的經驗、其它的黨少得可憐,獻金部分人民不會捐給一個沒有能見度的政黨。

所以想到了另外一個方式:義賣。

義賣

這是一個好的方向,不過如果是賣一般的商品,當然可以,但就是和開新公司是一樣的,這樣比開公司難度還要高,因為不但要讓公司營利,還要額外負擔鄉民政治開發的成本。那有沒有更好的方法?

如果成立一個公益的基金會,公益的內容是開發台灣公益用的open source軟體。鍵人我想到一個在法律邊緣的方法:

「義賣禮券」,當然,也可以賣其它的東西。

假設我們現在賣的是sogo禮券。量小的話,一開始進價97%~98%左右。

然後假設一戶年收入130萬、用到12%左右的稅、大約要繳60,000的稅,其中35,0005%,所以25,000是用到12%的。用列舉的話,目前綜所稅最高一年可以捐公益20%

所以這一戶和基金會買 25,000 公益義賣的禮券,然後基金會開立25,000收據,並給這個捐獻者24,000價值的禮券。

這樣子,捐獻者拿到24,000的禮券 - 捐了25,000 + 抵了3000元的稅 = 淨賺2,000
基金會 收了25,000現金給捐獻者 23,400的禮券(97.5%) = 賺了 1600 類似義賣所得。

當然這樣的模型是收入越高,繳稅的額度、%數越高,意願越高。
而只適用綜所稅高、使用列舉的人。
類似的方式,還可以用在17%的營所稅,幫廠商付適合的貨款。
或是應稅資本公積這邊,不過實務上好像這裡被課的不多,再研究看看。

聽起來很怪,等於是拿政府的綜所稅兩方分一分,但是我又覺得合乎會計、稅法或是其它法律。


這樣真的是合規、合法的嗎?

答案是不行的,事情不是像憨人所像的這樣簡單。鍵人果然太天真了。

抵稅除了單位要對之外,重點是「無償」,因為我的方案要給禮券,所以有對價關係,算是「禮券義賣」。所以不能列扣除額。
而且如果是有差價的部分,還要課營業稅。

又,如果禮券的部分不報的話,就算可以,也要再解釋花這麼多禮券的錢做什麼用了。現金也剩得不多。以25,000的交易,只剩1000元來看,應該很難自圓其說。

目前結論

果然不是學會計的,「卡神」也不是這麼容易當的!卡神成夠成功,還有一個原因:其實她找的是企業的行銷預算,反正不論如何,這些企業的優惠、比賽、抽獎的預算都是要花的,她找的常常都是「比其它的參賽者容易中獎的方法」。一來並沒有真正創造更多價值,二來這樣的模式常常只能成功一次或是一小段日子,之後又得再找系統的弱點。

再想想看吧,還是有誰有更好的主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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